(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2日電)八八水災造成高雄市小林村滅村,災民聲請國賠案一、二審均敗訴。小林村自救會成員今天營業用抽油煙機在律師陪同下,前往最高法院提上訴,希望案件能發回更審。
民國98年8月8日,莫拉克颱風侵襲台灣,甲仙鄉(後改制為甲仙區)小林村遭土石流滅頂,造成460餘人罹難,倖存災民後來請靜電除油煙機價格求國賠新台幣24億元,高市府並開兩次國賠審議委員會,採信檢方調查結果,認定滅村為天災,與公務員行為無相當因果關係予以駁回。
災民們不服判決,認為災害應變中心於案發前,至少8次通報要求撤離小林村,但前甲仙鄉公所不執行撤離指示,身為上級單位的前高雄縣政府也未督導、油煙處理機價格不協助相關撤離,最後導致慘劇發生,滅村主因是人禍;災民們向高雄地方法院聲請國賠,分別要求高雄市政府和甲仙區公所賠償3億多元及2億多元,總計近6億元。
高雄地院認為,市府等被告沒有過失,判決災民敗訴。二審合議庭表示,原審認事用法並無不當,判決上訴駁回。
小林村自救會成員不服判決結果,今天舉著「尊重462條生命,懇請最高法院開庭審理」等布條,到最高法院遞上訴理由狀。
自救會成員主張,二審法官無視鐵證,一方面承認公務員疏失明確,另一方面又將禍首指向天災,做出毫無同理心的判決,他們也舉「日本311仙台法院判決」為例,認為日本311案例跟小林村滅村案有高度相似之處,日本法院做出賠償判決,但台灣為何不能?會出來提上訴,是為了要對下一代有交代,這也是一個司法價值問題。
律師團成員鄭文龍則指出,總統蔡英文和司法院長許宗力均說要推動司法改革,「小林村就是指標,如果鱷魚法官不換,司法就沒有救」等語。10511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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